3月31日,美国商务部(DOC)启动了新一轮针对亚洲进口虾产品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行政复审,来自印度、越南、泰国和中国的超过1,000家供应商被列入清单,复审结果或将产生“双反”税率,涉及相关业务的进口商将被要求支付保证金,并以现金形式缴纳。
本轮复审涉及上述四个亚洲国家在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进入美国的虾产品。涵盖394家印度公司、299家越南公司、199家泰国公司和199家中国公司。
根据美国《联邦公报》公布的内容,商务部将根据美国海关进口数据,以及向企业发放问卷,要求企业上报销售、发货与出口数量和数额资料进行审核。在涉及非市场经济(NME)国家的案件中,商务部默认企业受到了政府控制,并适用统一反倾销税率;受审企业则要证明其不存在政府控制,并提交独立税率申请。若企业在复审期间没有暂停清关进口记录,或者无出口、销售或进口记录,将终止对其审查。
商务部名单中包括许多亚洲最大的虾类出口商,例如印度的Sandhya Marine、Devi Fisheries、Falcon Marine Exports、Nekkanti Sea Foods和Avanti Frozen Foods;越南的Soc Trang Seafood、Ca Mau Seafood、Minh Phu Seafood、Stapimex和Sao Ta Foods;泰国的Thai Union、Charoen Pokphand Group、Thai Royal Frozen Food和Sea Wealth Frozen Food;以及中国企业国联水产、大连瑞驰和海南勤富等。随着复审程序的推进,最终接受审查的企业数量将会有所减少。
本来复审倡议者主要为美国本地虾类生产商协会,包括American Shrimp Processors Association、Ad Hoc Shrimp Trade Action Committee以及US Shrimpers Coalition。这些机构表示,亚洲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美国倾销虾类产品,并且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水平向美国持续出口。
复审结果将决定调查期间的最终税率责任,并设定保证金税率,以现金形式缴纳。此次商务部行政复审属于常规化审查,是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律框架下的年度常规程序之一。美国国内生产商、进口商或外国出口商都可以申请对特定12个月期间的进口进行复审,只要申请符合程序,商务部就有义务重启复审;若调查显示外国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向美国倾销产品,或接受政府补贴,将被征收相应税率。
日期:2026-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