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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关于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提醒函

   2026-06-03 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号739
核心提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123号令)已于2026年6月1日施行,现就平台、入网餐饮户、消费者法定事项提醒如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全市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商户,广大消费者: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123号令)已于2026年6月1日施行,现就平台、入网餐饮户、消费者法定事项提醒如下:
 
  一、网络订餐平台
 
  1.健全管理制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排查、定期汇总、每月调度;建立完善资质审核、抽查监测、风险管控、违法处置、配送管理、投诉处理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2.严格审查准入。实名登记、资质核验、实地核查入网商户,从严核验资质真实有效、信息一致,严禁无证、套证、假地址、假门店、无实体店等“幽灵外卖”入驻。
 
  3.规范信息公示。督促入网商户线上线下店名、地址、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在店铺页面显著位置完整公示证照、实际地址及食材信息;无堂食门店须标注“无堂食”标识,提供“互联网+明厨亮灶”展示端口并挂牌,加工视频应当至少保存14天。
 
  4.加强动态管控。加强日常巡查与线上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资质失效、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清退等措施。
 
  5.规范配送管理。加强配送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与健康卫生管理,建立违规处置机制与措施,确保配送人员健康卫生,配送箱清洁、安全、无害,禁止餐食外挂,防止食品在配送环节受到污染。引导配送人员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及时反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入网餐饮商户
 
  6.严守资质规范经营。须具备实体经营门店,线上店名与线下门头保持一致,证照齐全有效,依规在许可范围内经营;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一址多店、租借伪造证照、虚设地址、委托代工。
 
  7.严控原料加工管理。甄选资质齐全供货商,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留存,杜绝不合格、变质原料入厨;定期维保清洗冷藏、加工设备,选用合规餐用具;所有餐食须在许可加工区域自行制作,不得交由外部单位代为加工。
 
  8. 抓实人员健康管控。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在岗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按规定穿戴工服、口罩、手套,规范开展操作。
 
  9.规范打包配送管控。使用达标包装容器,冷热链食品落实对应温控措施,餐品加装不可逆破损食安封签,防范配送途中遭拆封、污染、调换。
 
  10.推行明厨亮灶公示。安装后厨监控并对接外卖平台,店铺首页醒目设置互联网+明厨亮灶入口,保障设备常态运行,公开后厨加工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1.厉行反食品浪费。优化菜品规格,推广半份、小份菜品,明码实价,杜绝诱导过量点餐、违规设置不合理起送额度。
 
  三、广大消费者
 
  12.点餐核验商户证照、门店门牌与网店名称、堂食状态、明厨亮灶公示信息,理性消费。
 
  13.收餐先行查验餐品封签,无封签、封签破损可当场拒收。
 
  14.留存相关凭证,发现违规优先通过平台维权,协商未果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
 
  四、法律责任
 
  平台、入网商户未落实法定责任,依据总局123号令第三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1万—10万元罚款。
 
  供稿/来源:网监科



日期:2026-06-03
 
地区: 青海 海东地区
行业: 认证体系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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