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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食品安全防线 上海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七期)

   2026-06-11 杨浦市场监管微信号943
核心提示: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区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办入网餐饮提供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将第七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希望广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引以为戒,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区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办入网餐饮提供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将第七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希望广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引以为戒,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


  炸鸡店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23日,我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炸鸡店在平台内上传的门头照片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12月15日起在平台上持续展示与其店面不相符的门面照片,以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店为有堂食的门店。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查办中。
 
  案例警示:该案对当事人以虚假照片对外展示予以查处,警示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以真实信息展示实际经营情况,规范线上信息公示,严守合规守法底线,维护网络交易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二、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


  饮品店涉嫌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案件简介:2026年4月,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其通过某外卖平台在上海市杨浦区某饮品店购买了两份甜品,食用过程中发现所购的甜品内含有螺丝钉,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经核查,当事人店内甜品制作完成后先通过封口机封装打包再对外销售,涉案异物为店内在用封口机设备螺丝,因设备长期未开展定期检修维护,仅日常清洁消毒,设备运行震动导致螺丝松动脱落混入甜品中,店员未及时排查,最终将混有金属异物的不合格食品对外销售。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查办中。
 
  案例警示:当前,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重经营销售、轻日常管控,忽视设备定期检修、隐患排查及出品查验等关键环节,是食品异物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各食品经营主体需以案为戒,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设备维保、出品核验常态化管理制度,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设专柜(位)


  贮存食品添加剂案
 
  案件简介:2026年4月,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上海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的情况。经核查,当事人将食品添加剂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混放于厨房的储物空间内。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GB31654-2021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4.9.7以及《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查办中。
 
  案例警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餐饮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容不得半点马虎。各餐饮经营主体应深刻认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的重要性,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完善内部管控机制,规范添加剂的贮存。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餐饮服务中存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可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


  烧烤店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
 
  案情介绍:2026年2月4日,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外卖平台内的一家店铺宣传其销售的手抓饼、烤冷面产品配料为肉松,实际使用肉粉松。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11月起,以肉粉松冒充肉松对外销售。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警示:诚信是经营之本,我局持续整治消费领域乱象,重拳打击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望各经营者恪守法律底线,真实标注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日期:2026-06-11
 
地区: 上海
行业: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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