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8号建议的答复函
强曼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地区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第658号)收悉。建议涉及到我局的内容是强化农村地区老年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就餐老人饮食安全。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多措并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完善食品安全制度机制。联合省民政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各地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堂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切实为广大就餐的老年群体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联合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11部门制定《陕西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规范老年助餐点运营管理,督促指导各类老年助餐点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完善各类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营管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水平。联合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督促各地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就餐老人饮食安全。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制定《陕西省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夯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养老领域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坚决守护老年群体“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养老机构活动,围绕营养健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物中毒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等内容开展宣传科普,切实提升老年人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与健康防护能力。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广泛听取机构工作人员与老人的意见诉求,针对性开展实地检测与风险梳理,以监督抽检举措筑牢养老安全屏障。强化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岗位操作技能与规范履职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措施,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对有开办老年食堂需求的社区、乡村,提前介入,组织属地监管人员在食堂建设、食品安全制度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
二是持续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同联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加工操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制定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标准,督促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从业人员切实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常态化排查、防范化解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提升养老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与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日期:2026-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