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6-67号公告,发布进口申报时需提交的文件变更事项。主要内容:
(1)对象:在食品原料分类中已确定学名的农、林产品(包括除食品原料名称外还存在生药名的食品原料)、水产品;
(2)证明内容:注明学名的资料(如已确定使用部位,则需包含使用部位确认证明)任选以下文件之一即可:植物检疫证书(如果是属于卫生协定范围的水产品,仅认可出口国政府签发的证明);由海外制造厂出具的证明或由出口公司出具的证明或注明学名的提单或装箱单等;政府证明或公证书;
(3)实施时间:自2026年7月1日起装运的货物。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fds.go.kr/brd/m_767/view.do?seq=33885&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日期:2026-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