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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辅食”乱套了!

   2026-08-03 饮食参考微信号钟凯813
核心提示:“婴幼儿辅食”品类的爆发,并不是因为辅食本身,而是因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依据的,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欺骗、误导消费者。……(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地铁爆满的原因,大概率是因为外面在下雨下雪下冰雹。
 
  “婴幼儿辅食”品类的爆发,并不是因为辅食本身,而是因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依据的,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欺骗、误导消费者。
 
  直白的说,“儿童食品”的营销根基被刨了。于是,这些高溢价、高智商税的产品急需寻找出路,“婴幼儿辅食”不过是借尸还魂的载体。
 
  为什么是婴幼儿辅食?一方面是“婴幼儿”最大可以到3岁,和“儿童”产生交集。虽然不能完全解决“儿童食品”的合规问题,但起码是个出口。另一方面,制定辅食国标的时候肯定想不到,这个标准要面对“儿童食品”的入侵,所以没有足够的“防御性”。
 
  辅食标准本来是给米糊、烂面条、果泥、蔬菜泥、肉泥、鱼泥、肝泥这些产品用的。它们就是家长经常在家给孩子做的辅食,商品化的目的是让家长省事。但最近一两年出现的大量“婴幼儿辅食”在我看来根本就不是辅食,有些谷类辅食就是膨化零食,罐装辅食则是引入大量酸奶产品。
 
  说白了,企业根本就不是创新研发了更好的辅食,而是钻法规漏洞,把“儿童膨化零食”和“儿童酸奶”包装成了“婴幼儿辅食”。有没有可能调整辅食定义及标准适用范围,让辅食回归辅食的定位?
 
  其他“儿童食品”还有没有类似的暗度陈仓风险?在现行的营养强化剂标准(GB14880-2012)中,有“儿童用乳粉”(属于调制乳粉),因此儿童奶粉目前仍然有据可依。GB14880正在修订,如果新版本去掉了儿童(还有孕妇),儿童奶粉搞不好也将步儿童酸奶的后尘,变身“罐装婴幼儿辅食”。
 
  此外,为了进一步给这些牛鬼蛇神夯实法规根基,有些“聪明”企业还联合学会、协会、高校搞团体标准,试图蒙混过关,甚至做起了“团标转行标”的美梦。这种行为就像考试作弊的学生,在监考老师眼里,全是雕虫小技。
 
  2026年7月,监管部门果断发出“提醒督促函”,重申“我只认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你们少拿团体标准糊弄我”(关于规范制定涉及未成年人食品相关团体标准的提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本来以为可以苟住的企业,突然之间叕“时间差不多咯”。
 
  这两年食品行业出现了许多怪现象,包括“清洁标签”以及这次说的辅食问题等。根本原因是GB7718-2025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大大压缩了食品企业忽悠的空间。结果行业企业大搞“法规研发”,“开发”法规漏洞,和管理部门玩起了猫鼠游戏,逼得GB7718还没正式实施呢就要出修改单。
 
  食品法规“防君子不防小人”,只要想钻,漏洞总会有的,而且你永远想不到那帮搞“法规研发”的“聪明人”能憋出啥坏水来。我认为相比“堵漏”,严打“小聪明”可能更重要。如果“小聪明”获利颇丰且无需付出任何代价,其他人难道不会有样学样吗?



日期: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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