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网

CXS 1-1985更新|PAL与组合包装标签国际规则正式落地

   2026-08-27 食品伙伴网食品标法圈396
核心提示:2026年8月20日,CAC官网正式发布CXS 1-198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2026修订文本。CXS 1-198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2026修订文本是食品法典委员会基于风险评估完成的标签技术标准修订,新增预防性过敏原标签PAL附录、完善组合包装标签规则,作为WTO认可的国际食品标签基准,为我国预包装食品企业拓展全球市场提供统一技术参考。对出口企业而言,机遇伴随合规责任,企业需要持续跟踪目标出口国转化CAC标签标准的落地进度。……(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2026年8月20日,CAC官网正式发布CXS 1-198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2026修订文本,本次主要完成两方面核心更新:一是新增预防性过敏原标签(PAL)使用指南附录,建立基于风险评估、参考剂量与行动水平的PAL科学使用规则,明确「May contain」类提示不能随意标注,只有交叉接触残留高于行动水平时才可使用,同时规范PAL的措辞、排版位置与麸质相关特殊约束,破解全球PAL标签滥用问题;二是完善多组件组合销售包装的标签要求,厘清外包装与内部独立小包装的标签权责,明确外包装强制标示义务与豁免条件,区分分开食用、搭配共食两种场景下配料表的标示方案,对外包装净含量、日期标记给出统一技术要求。该修订文本作为国际标签基准,将深刻影响全球预包装食品出口企业的标签设计与过敏原管控体系。 
  一、多组件集合包装标签规则


  1. 标示要求
 
  作为单一销售单元的集合包装,外包装原则上必须完整标示全部强制标签信息,除非该容器内的每一类独立小包装当中,至少一件样品上全部强制信息清晰可读可辨识。
 
  2. 配料表
 
  当外包装必须印制标签时,配料表需要根据食品的属性声明每种单独包装食品的单独配料表,或一份合并配料表。例如:「混合巧克力礼盒」内部产品设计为分开食用,需分别标示单独配料表;「酸奶+谷物脆」内部产品设计为搭配共同食用,可合并标示配料表。
 
  3. 净含量
 
  外包装标注整套总净含量,或按品类标注独立包装数量及各自净含量,或二者同时标示。
 
  4. 日期标示
 
  外包装至少应标明最早的「最佳食用日期」「最佳品质日期」「使用期限」或「保质期」之一。若内部存在「Use by date(食用截止期,安全类期限)」产品,必须取该类产品最早日期。
 
  二、新增 PAL 预防性过敏原标签附录


  1. PAL 使用四大基本原则
 
  (1)管控优先原则:企业应当首先按照 CXC 80-2020《食品经营者过敏原管理操作规范》落实隔离、清洗、供应链管控;PAL 的使用应仅限于以下情况:即无法通过上述过敏原管理规范来预防或控制食品过敏原的非预期存在。
 
  (2)风险评估基础:是否启用 PAL 必须开展风险评估,可参考 FAO《食物过敏原风险评估》,以定性评估为主,必要补充定量评估。
 
  (3)行动水平触发:当采取适当的缓解措施后,经证实食品过敏原的非预期存在量超过了行动水平判定阈值,则应采用 PAL。
 
  行动水平的计算示例:花生 Peanut
 
  RfD (花生)=2.0 mg总蛋白(表2中)
 
  某饼干,人群单次中位食用量:50 g=0.050 kg
 
  Action level=2.0 mg/0.050kg=40mg/kg
 
  如果饼干中花生蛋白残留>40 mg/kg,需要PAL(May contain peanut)≤40 mg/kg,不得标注PAL。
 

  图 1 行动水平计算公式

  图 2 与乳糜泻风险分析相关的麸质参考剂量

  图 3 相关的致敏性食品参考剂量
 
  2. 标示要求
 
  (1)位置:配料表正下方或紧邻配料表;无配料表的产品,PAL 置于标签显著位置。
 
  (2)引导词:必须以「May contain」或等效官方认可表述开头,后面使用法典规定的过敏原指定名称。
 
  (3)字体对比度:应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标注 PAL 声明,采用与周围文字形成对比的相同字体类型、样式或颜色;若同时存在 PAL 声明和过敏原声明,则应采用相同清晰且醒目的方式进行标示。
 
  (4)麸质标示:当麸质含量高于行动水平,且无法通过风险评估确认麸质的确切来源时,预防性过敏原标签(PAL 声明)中,必须列出全部含麸质谷物的具体名称(即小麦、大麦、黑麦)。除标注小麦、大麦、黑麦的具体谷物名称之外,可以额外附加写上「gluten」一词。在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使用「cereals containing gluten」或「gluten」来替代大麦、黑麦的具体名称。
 
  三、贸易风险提示
 
  CAC 标准本身不具备强制效力,但作为 WTO 贸易争端参考基准,越来越多国家将参考 CXS 1-1985 2026 修订内容更新本国法规。企业需要持续跟踪目标出口国转化落地进度,避免出现标签合规风险。
 
  结语
 
  CXS 1-198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2026修订文本是食品法典委员会基于风险评估完成的标签技术标准修订,新增预防性过敏原标签PAL附录、完善组合包装标签规则,作为WTO认可的国际食品标签基准,为我国预包装食品企业拓展全球市场提供统一技术参考。对出口企业而言,机遇伴随合规责任,企业需要持续跟踪目标出口国转化CAC标签标准的落地进度。食品伙伴网具备海外多国的标法监控、标签法规研究、出口标签审核、过敏原合规咨询等全链条服务能力,积累大量食品出口海外的实操案例。欢迎大家垂询。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