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十五五”时期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贯彻总局部署,紧密结合浙江实际,紧扣“助企惠民”宗旨,部署开展2026“铁拳”“执法亮剑护民”“守护知识产权”行动,聚焦知识产权、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今天(10月23日),省局发布2026“铁拳”“执法亮剑护民”“守护知识产权”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五、平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平湖某调味批发部经营超范围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6年4月16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对平湖某调味批发部经营超范围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6年4月10日,平湖市局经执法检查,依法对当事人涉嫌经营含铝“素海蜇丝”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购进“素海蜇丝”产品90余吨,销往平湖及周边地区。经检验,上述“素海蜇丝”中铝含量严重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系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不合格食品。截至案发,涉案食品累计货值金额70余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平湖市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成功捣毁生产窝点,对1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六、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刘某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6年4月23日,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刘某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6年4月23日,瓯海区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华祥苑”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刘某某等人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假冒“华祥苑”等茶叶包装,将普通散茶封装后通过网络直播伪装成知名品牌对外销售。截至案发,累计查获涉嫌假冒多个知名品牌茶叶包装材料10万余件、茶叶成品6000余包,以及分装机、封口机等设备,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瓯海区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对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七、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绍兴某酒业有限公司用食用酒精等物质勾兑生产黄酒案
2026年7月16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对绍兴某酒业有限公司用食用酒精等物质勾兑生产黄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44.27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1月6日,越城区局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对当事人涉嫌非法勾兑生产黄酒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通过在黄酒原酒中添加食用酒精,并根据黄酒原酒检测化验结果添加麦芽糊精、果葡糖浆等成分调整黄酒成品各项指标的方式,生产了7款黄酒。上述黄酒外包装标签中的原料均未标注非法勾兑使用的食用酒精、麦芽糊精、果葡糖浆等成分,标注的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等内容均与事实不符。涉案货值金额合计8.65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越城区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九、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义乌某娱乐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6年5月27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对义乌某娱乐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洋酒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6年5月21日,义乌市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洋酒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在明知的情况下,购入侵犯“马爹利”“轩尼诗”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洋酒,在店内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库存相关洋酒274瓶,累计销售1000余瓶,货值金额300余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义乌市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 | 省局执法稽查处
日期:2026-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