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22日印发《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该《办法》明确要求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对原料、添加剂、配方及标签等关键事项进行备案,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
备案内容全覆盖,确保可追溯性
《办法》规定,备案需涵盖食品原料、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核心信息,包括供应商、执行标准、包装规格等细节,并要求企业承诺真实性。尤其强调标签内容须与上市产品一致(除批号和生产日期外),防止虚假标注。备案信息需在生产前8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时需重新备案,确保动态更新。
简化流程与强化监管并行
备案流程采用“一次性告知”原则,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省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官网公示备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企业将备案事项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食品安全总监需全程监督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日常检查对备案内容进行核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创新与包容并举
《办法》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交备案材料,提升效率;同时允许境外生产企业的境内代理商参照备案,体现开放性与规范性并重的管理思路。
此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向精细化、透明化迈进,通过备案制实现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管控,为婴幼儿“口粮”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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