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上海市食品销售风险量化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5年9月15日正式施行。该办法通过量化评分和动态调整机制,将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划分为A、B、C、D四级,并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风险等级划分明确
根据办法,风险等级依据静态和动态两类因素综合评定。静态因素包括经营规模、项目等基础信息,动态因素涵盖监督检查、抽检结果、行政处罚等行为记录。量化总分100分(静态40分+动态60分),分值越高风险越高:0—40分为A级,41—55分为B级,56—70分为C级,70分以上为D级。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抗拒监管,直接定为D级。
动态调整与分级监管结合
办法明确风险等级可动态调整。例如,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或抽检不合格的将上调等级;连续三年无违规、获得质量管理认证的可下调等级。监管部门将根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A级每两年至少1次,B级每年1次,C级每年2次,D级每年3次以上,并优先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
强化主体责任与风险防控
食品销售者需配合分级管理并落实自查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归集数据,推动风险防控与主体责任联动,实现科学精准监管。该办法有效期至2027年9月14日,旨在通过分级分类管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