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我局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了清理并经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第7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
| 序号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 1 | 〔2019〕185号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的通知 |
| 2 | 渝环〔2020〕26号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
| 3 | 渝环〔2020〕106号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4 | 渝环规〔2021〕3号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 5 | 渝环规〔2022〕3号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的补充通知 |
| 6 | 渝环〔2022〕47号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