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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跨城互认新举措!食品经营许可 + 电子印章双互通

   2025-11-17 724
核心提示: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市监通告〔2025〕165 号,宣布深圳与中山正式试行企业电子印章跨城互认及标准化连锁企业食品经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市监通告〔2025〕165 号,宣布深圳与中山正式试行企业电子印章跨城互认及标准化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合作,两项举措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旨在深化珠江口东西两岸市场监管协同,优化跨区域营商环境。

一、标准化连锁食品经营许可:跨城设店免重复许可 + 免现场核查

此次互认明确了适用范围与核心便利措施,让连锁企业跨城扩张更高效:

互认对象:纳入互认名单的企业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经深中两地任一市场监管部门评审通过,获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便利化许可资质;二是经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评审通过,取得 “申请人承诺制” 资质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核心权益:连锁企业总部在深中任一城市注册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跨城设立的门店可由总部统一开展采购配送、质量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总部无需在跨城地重复办理许可;新开门店或许可到期延续时,只要门店与总部经营模式、主体业态一致,且经营项目未超出总部核定范围,即可免予现场核查。

监管保障:两地建立六大协同机制(对口联络、信息互通、协调监管等),若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况,将被取消互认资格。

二、企业电子印章:覆盖多领域政务服务跨城互信

电子印章互认进一步打破地域壁垒,简化政务办理流程:

互认事项:涵盖食品经营许可(核发、变更等全流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办、注销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换证等)三大类高频事项。

互认方式:依托深中两地电子印章平台的互联互通,企业办理上述事项时,提交的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经两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对方平台查验核对后,可直接作为有效申请材料,无需额外提供纸质文件或实体印章签章材料。

此次深中两地的跨城互认合作,是落实两地市场监管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的关键举措,既通过减少重复审批、简化材料提交为企业减负,又通过协同监管筑牢安全底线,将有效促进规模化食品经营企业跨区域高质量发展,为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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