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体系检查以风险防控为导向,覆盖总部注册地在安徽,或外省总部在皖设有食品安全职能分支机构的连锁企业。检查频次实行差异化动态管理:辖区内企业10家(含)以下每2年全覆盖;10至20家(含)每3年一次;20家以上每4年一次。上级已查企业,下级原则上不重复检查。
检查重点围绕“六统一”落实情况:统一准入管理、责任体系、全程管控、培训考核、应急处置及自查自纠。检查组须覆盖总部、中央厨房及不少于5家门店,跨市经营门店应覆盖2至3个地市。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不少于3人,属地监管部门派员担任观察员。
对整改不到位、连续抽检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将依法实施约谈、限制许可便利、联合惩戒等措施。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安徽省餐饮连锁食品安全监管向制度化、精细化迈出重要一步。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