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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新招,福建试点食品连锁企业“评审承诺制”

   2026-05-20 746
核心提示: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福建省推行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福建省推行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该方案的核心内容是:符合条件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经省市场监管局评审通过并公示后,其在福建省内新开办的直营门店,在经营项目未超出总部评估范围的情况下,可免于现场核查,当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须在发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门店开展法定监督检查,确保“宽进严管”。

申请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福建省内已取得含“食品经营管理”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拥有10家以上直营门店,且实现统一组织架构、统一经营管理、统一配送食品、统一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四统一”管理;所有餐饮门店已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接入监管部门。

方案同时建立了严格的退出机制。近两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企业,不适用该政策。已适用企业如出现隐瞒真实材料、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形,将被强制退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026年集中申报分两批进行,分别为6月1日至30日和10月1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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