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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做好省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建议》 (第1450095号)的答复

   2026-08-04 836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做好省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韩丽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省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省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全链条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用好食品安全考核“指挥棒”,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三方责任。全省6.7万名包保干部实现对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全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常态化运行。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整治。组织开展肉制品、窖腌腌菜、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网络食品销售、校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生产领域,制定《食品生产风险图谱》《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核算指南》,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流通领域,推行“六到位、七统一、七禁止”管理模式,规范农批市场经营,管控食品批发商源头风险。餐饮领域,印发校(园)长食品安全职责清单、学校食堂警示标识设置指南,推动精准履职、精准防控。

四是推进社会共治。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讲、科普讲座、案例发布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推动“百姓点检”进市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

五是强化法治保障。推动修订《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细化生产经营管控措施与法律责任,为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促进产业发展、凝聚共治合力提供法治支撑。

二、下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加大处罚力度、健全举报奖励机制等建议,对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将认真吸纳,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二是深入宣贯新修订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组织全省多渠道开展培训、解读,推动条例落地实施。三是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引导企业、协会、检验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持续营造“尚德守法、共享食安”浓厚氛围。四是规范抽检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抽检管理规定,依法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发布消费提示与风险解析,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二)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会同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全面夯实食品安全技术保障基础。一是强化技术创新攻关。联合高校、企业构建产学研用协同体系,聚焦监管需求与产业升级,推动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提升核心检测能力。二是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完善“引—育—评—励”闭环管理,精准引进紧缺人才,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三是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争取专项经费投入,配齐更新先进仪器设备,高标准推进实验室建设,保障检测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一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铁拳”行动,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绿剑护粮安”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打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公安部门聚焦突出问题,坚持“零容忍”,开展破案攻坚。三是强化行刑衔接。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督办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制度。依法追究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四)健全举报奖励机制。一是畅通举报渠道。优化12345与12315受理、转办、处置流程,提升办理质效。二是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依托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引导相关人员举报隐蔽违法行为。三是落实举报奖励政策。依据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配套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及时兑现奖励,适当提高内部举报人奖励标准。四是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一线员工及时发现处置隐患,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地区: 辽宁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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