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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2026-08-28 21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认可与检验检测合作备忘录》关于“逐步实行能力验证项目共享、结果互认和后处理协同”的工作要求,经2026年西南五省认可与检验检测第四次省际联席会议研究,贵州、四川、重庆、云南、西藏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联合开展2026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各市级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认可与检验检测合作备忘录》关于“逐步实行能力验证项目共享、结果互认和后处理协同”的工作要求,经2026年西南五省认可与检验检测第四次省际联席会议研究,贵州、四川、重庆、云南、西藏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联合开展2026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

(一)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为水中总硬度的测定,由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食品领域。能力验证项目为白酒中纽甜含量的测定,由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机动车领域。能力验证项目为机动车外观检验,由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珠宝领域。能力验证项目为珠宝玉石的定名,由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能力验证项目参数、检测方法和承担单位详见附件1。

二、参加对象

(一)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具备本次能力验证一个或多个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相关项目能力验证。

(二)具有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每个场所的检测资质情况,按场所分别报名参加能力验证。

(三)因搬迁、设备改造、资质暂停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机构,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或免参,并同步抄送相关项目承担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在2026年9月15日前,登录“CTI能力验证服务平台”(https://pt.cti-cert.com)注册、报名;2026年9月3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参加机构的报名审核和样品发放等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首次考核结果统计工作。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接收到样品后,在“CTI能力验证服务平台”完成样品状态确认、下载作业指导书;机构按指导书要求完成样品检验,并在“CTI能力验证服务平台”填报数据结果、上传原始记录。如遇问题,请联系专项客服(邓利英:0755-33683795、15814689323)。

(二)食品领域能力验证项目。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在2026年9月15日前,登录“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能力验证数据上报系统”(https://sfisc.org.cn/cv/#/portal)注册、报名;9月3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参加机构的报名审核和样品发放等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首次考核结果统计工作。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接收到样品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样品检验,并在“能力验证数据上报系统”中报送数据结果。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登录页面查看,如遇报名系统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严国兵:028-81059008,18215544886)。

(四)珠宝玉石领域能力验证项目。此次能力验证机构报名、样品发放、样品确认、提交检测结论、结果评价、结果公开、不合格整改等全过程将使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https://amr.yn.gov.cn/ynnqi/)。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登录用户名为各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原单位登录密码或默认密码(默认密码为zwfw@yn2024Be)。贵州、四川、重庆和西藏的机构应在2026年9月15日前按附件3要求将机构信息反馈至邮箱cchenjane@126.com,一个工作日后再登陆系统。如账号或密码错误,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朱秀娟:13759409936),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登录页面下载。

四、能力验证后续处理

(一)本年度能力验证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能力验证项目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省级市场监管局可以视情况简化其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

(二)对能力验证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收到能力验证结果通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交整改和验证材料,并经其确认通过后方可重新开展相关项目检验检测。整改期间或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不得向社会出具该项目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报告。

(三)对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由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五、能力验证费用

本次能力验证分为初测和补测。初测费用由各项目牵头组织实施单位承担,补测费用由各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能力验证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方案设计、样品制备定值、样品分发、数据结果收集、统计分析和结果评价等各环节工作。要积极回应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的技术疑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困难和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省级市场监管局。如有违反公正性要求,在能力验证活动中弄虚作假,泄露有关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机构商业秘密等有关信息的,相关省级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再委托该单位承担相关能力验证活动。

(二)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样品检验,并真实、客观地报送数据结果及相关原始记录,不得无故拒绝或逃避参加能力验证,不得私下比对串通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出具虚假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初测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并主动按照项目承担单位规定的时限要求报名参加补测。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补测的机构,其初测结果视为最终结果。

(三)各市级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核实辖区内所有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相关项目参数的检测资质情况,并督促辖区内所有具备相关项目检验能力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并按照省级市场监管局要求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一)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佳琳;联系电话:0851—86505070。

(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邹睿;联系电话:028-86607621。

(三)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胡得友;联系电话:023-67849401。

(四)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徐天恒;联系电话:0871-63215527。

(五)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拉珍;联系电话:0891-6815826。

附件:1.2026年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表

2.参加2026年机动车检验机构外观检验员能力验证人员信息表

3.参加2026年珠宝玉石的定名能力验证机构信息表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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