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冻干水果监管 补齐监管短板的提案》(第1381号)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提案,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完善冻干水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采纳(解决)情况:《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市卫生健康委积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沟通协调,反馈了工作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按照“标准不是越多越好,而是管用、够用”的工作思路,持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的体系。目前,新修订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对食品原料可能带入的重金属、环境污染物做出了限制,避免不合格的原料进入生产加工环节。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行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事冻干水果的生产经营活动,以新鲜水果为原料,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和出厂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参与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是抓实种植环节源头监管,重点排查整治违规使用高毒禁用农药、田间管控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处置农残、重金属超标风险,严防不合格鲜果流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二是督促冻干水果生产主体将食用农产品原料进货查验、不合格原料处置等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作为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发现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用好监测网络,重点关注冻干水果相关样品监测情况,及时整理监测数据和分析研判情况,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的沟通协调,推动完善冻干水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二、关于强化企业标准备案的监管力度
采纳(解决)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市卫生健康委编制并印发《重庆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南》,规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企业标准备案全面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办件时间压缩90%,2026年上半年已备案企业标准 543 项,同比增长16%,备案信息已在市卫生健康委公众信息网公示。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食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公正、专业的检验检测服务。通过推动机构取得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CATL(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等资质,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公信力。2026年市场监管部门共监督抽检水果制品1183批次,其中冻干水果331批次,不合格1批次,为销售环节检出从宁夏购入的枸杞干存在二氧化硫超标问题,已按程序开展核查处置。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市级部门联动,使标准制定更好地服务监管,凝聚监管合力,协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持续支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监管部门提供科学依据,为消费者饮食安全把好关口。二是优化抽样方式,加大对食品原产地、网络销售产品的仓储环节、连锁超市大仓、人口密集地区的抽检比例。三是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依法依规处罚,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落到实处。
三、关于构建全链条质量管控追溯体系
采纳(解决)情况:2025年,我市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若干措施》,进一步构建信息共享、风险共防、责任共担的监管格局,提出8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73项任务,覆盖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进口食品,食品贮存、运输、寄递等多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人工智能+”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市农业农村委常态化开展产地巡查和质量安全抽检,重点排查整治违规使用高毒禁用农药、田间管控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处置农残、重金属超标风险,从生产端严防不合格鲜果流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深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应用,推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查验、留存管理制度,通过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有效夯实冻干水果原料溯源基础。我市目前有2家冻干水果生产加工企业,分别涉及柠檬冻干片生产及冻干水果片分装。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严控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按照风险分级分类要求,对冻干水果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及抽检,近三年来共监督抽检1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迭代升级“渝食安”应用,集成业务事项877项,归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关等17个部门数据,围绕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开发建设了一码查信息、一码促履责的“重点食品溯源”应用,企业可上传包括企业自检、第三方机构检测等合格证明文件。目前重点食品溯源共入驻主体34万户,累计赋码3088万批次。潼南生产的柠檬冻干片已纳入溯源系统,实现扫码溯源,来源可查、责任可究。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推进落实《重庆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全链贯通、无缝衔接、数智赋能、全程控制的监管机制,构建信息共享、风险共防、责任共担的监管格局,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织密织牢食品安全责任网。督促各区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化实化全链条监管。
四、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风险意识
采纳(解决)情况: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对于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素养、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有着重大意义。我市高度重视并持续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等系列活动,2025年以来开展科普讲座、膳食指导等活动140场次,联动区县覆盖超200万人次,中央和市级媒体报道1498篇次,“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等发布权威信息366条、视频35条。开展政媒协作研究,发布辟谣稿件70余篇。通过“重庆市场监管”新媒体矩阵发布冻干水果科普相关内容8条,阅读量达2.4万。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通过扎实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市场、进校园、进乡村、进景区等,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用好权威发布、互动参与、曝光震慑等宣传手段,依法曝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提升企业守法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和自律水平。开展线上科普、“民生问答”等微宣讲,深入普及冻干水果加工原理和科学选购知识,引导消费者提高对农残、重金属的认知,提升消费者风险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此复函已经郑立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沟通交流,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
联 系 人:吴佳锋 张瑜
联系电话:67235876 67209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