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各食品经营单位:
入秋以后,南昌地区气温逐渐转凉,温湿度波动较大,对食材储存和微生物繁殖影响加大,蔬菜、水果、水产、冷链食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有所上升。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引导市民科学健康饮食,现发布如下提示。
广大消费者:
选择当季食材,科学防范,谨防病从口入。
合理饮食,谨防肠胃不适
秋季牛羊肉、羊肉汤、各类滋补汤锅、火锅成为消费热点。牛羊肉性温,切忌过量食用,否则易出现口干、上火、便秘等症状,食用时建议搭配萝卜、白菜、豆腐等食材均衡膳食;高血脂、痛风、体质偏热人群应当控制食用量。食用火锅、汤锅时,要确保肉片、水产品等生鲜食材涮熟煮透,避免食用过度辛辣刺激锅底,减少肠胃负担,降低微生物感染风险。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良好的餐饮门店。
巧选食材,掌握饮食禁忌
01
柿子:
选购果皮橙红、果肉饱满、手感结实的果实;切忌空腹食用,避免胃酸作用形成胃柿石;不宜与螃蟹等大量高蛋白食物同食;糖尿病、脾胃虚寒人群少食。
02
山楂:
可以开胃消食,但果酸较强,空腹食用易损伤胃黏膜,引发反酸胀气;胃酸过多、消化道溃疡患者、孕妇谨慎食用。
03
红薯、板栗:
糖分高、不易消化,一次性多食易腹胀嗳气,建议趁热食用,控制食用分量,消化不良人群不宜多吃。
04
大闸蟹:
性寒、嘌呤及胆固醇含量较高,特殊人群要忌口或减量;蟹鳃、蟹胃、蟹肠不可食用,该类部位容易富集污染物与代谢废物。
少食腌腊,吃前注意辨别
选购腌腊制品优先选择包装完好、标签齐全、厂家信息清晰的正规产品,谨慎购买来源不明、色泽异常鲜亮、气味刺鼻等感光异常的散装货品。购买散装卤味熟食,留意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买回后尽快吃完,再次食用前应充分加热。
科学储存,减少食材变质
秋季温湿度波动大,米面、干果容易受潮霉变,需密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位置。预包装食品按标签注明的储存条件存放。剩余饭菜、熟食应及时冷藏,不宜久放,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
食品经营者:
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严控食安风险
01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牛羊肉、时令果蔬、腌腊制品、水产品等食品原料务必来源合法、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检验不合格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把好原料入口关。
02
规范加工制作流程
餐饮单位加工生鲜肉类、水产品等品类,应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工具专用,防范交叉污染。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等需在专间或专区加工的食品,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加工。食品加工时,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03
强化储存与销售管理
按照食品特性分类储存,生鲜肉品、水产品做好低温冷藏冷冻;散装即食食品配备防尘防蝇设施;米面、干果等干制食品离地离墙存放,保持环境干燥。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清晰标注食品名称、进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定期开展库存自查,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04
做好清洗消毒管理
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餐饮具、食品容器、加工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消毒后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定期对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操作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染。清洗消毒剂应规范存放,使用化学消毒剂的按说明配比使用。
05
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严禁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严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或水产品;严禁销售腐烂霉变的果蔬。不得以合成肉、风味肉冒充牛羊肉等高价肉类,不得对普通食品宣称保健、治疗功效,杜绝消费欺诈行为。
06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常态化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及识别防控与自身经营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落实晨检制度。
消费维权提醒
食品安全无小事,预防要点记心间。请广大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合理选择和食用当季食品。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守护洪城百姓饮食安全。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进食后出现腹痛、呕吐等不适症状,请第一时间就医,并尽可能留存消费凭证、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
稿源 |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日期:2026-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