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幽灵外卖”刻不容缓的建议,经会同市商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目标导向,加强工作部署。
为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秩序,近年来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突出问题,不断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通报情况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组织开展“无堂食外卖”现状调研,集中清查我市餐饮外卖无证、使用伪造、租借、过期许可证等问题。印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的指导意见》,指导餐饮外卖商家通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自建网站等扫描网店二维码等方式直播展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鼓励无堂食的入网经营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以及所有入网小餐饮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基础上,逐步以“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治理“幽灵外卖”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掌握动态底数。针对“幽灵外卖”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明确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其分支机构、自建网站交易提供者、大众点评必吃榜、外卖平台高销量的“网红餐厅”、无堂食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投诉举报频发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等六类主体为检查重点的工作目标,要求各区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名单,积极对入网餐饮服务者进行线上检查、线下巡查,动态掌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者主体底数,并建立完善的“无堂食”外卖等入网餐饮经营者档案,确保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纳入监管视野。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持续开展排查。市场监管部门以商圈、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网红餐厅、平台订单量大、投诉举报频发、差评较多的入网餐饮经营者为重点服务对象,同步开展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巡查检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重点解决无证经营、无实体门店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载明地址不一致等问题,有力打击了“幽灵外卖”存在土壤。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强化案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紧扣餐饮外卖信息公示的真实有效性、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保质期查验,原材料贮存、餐食加工制作过程、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外卖配送过程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持续加强巡查和执法工作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进行严厉查处。
(三)开展食品安全约谈,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的原则,多次组织抖音、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召开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平台严格落实准入审查、信息公示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有效巡查机制,规范高风险食品网络经营,优化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加快处置速度,加强消费保障和舆情管理,着力解决“幽灵外卖”等网络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是构建政企信息互通机制,将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无合法资质商户信息和第三方品平台无资质下线商户信息三方互通,实现线上线下违规商户同步处置。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共治。
市场监管部门不断优化12315平台的便民服务功能,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群众投诉的便利性,扩大在线消费纠纷解决范围和数量,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引导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积极参与,将更多经营主体纳入在线主动化解消费纠纷机制,方便消费者快速投诉、快速解决,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商务部门立足部门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针对网络餐饮服务“幽灵外卖”等突出问题,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提升我市网络餐饮服务质量水平。
二是优化监管措施。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推动平台和商户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政企信息互通机制,实现线上线下违规商户同步处置。
三是加大执法整治。进一步压实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其严格履行资质审核、日常巡查等义务。严查信息公示的真实有效性、场所环境卫生、无证经营、无实体门店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载明地址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发挥协会作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点,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餐饮企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诚信经营,鼓励消费者选择公平、诚实、守信的商家进行消费。
2025年8月6日
工作人员:刘宝龙 联系电话:8449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