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奶业发展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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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