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食品展销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市监规字〔2021〕2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佛市监规字〔2021〕3号)等规范性文件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食品展销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市监规字〔2021〕2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佛市监规字〔2021〕3号)等规范性文件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