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就《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精细化、数字化手段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该《办法》立足本地实际,以"分类管理、责任到人、数智赋能"为核心思路,尝试构建覆盖全链条、全业态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分级分类,拟精准施策。《办法》拟打破"一刀切"监管模式,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大型食品企业、连锁总部及大中型网络平台;第二类为中小型企业、小型平台及微型运输者;第三类为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等小微主体。针对不同类别,《办法》拟差异化设置食品安全总监(食安监)和食品安全员(食安员)配备要求——第一类须配齐"双岗",第二类配备食安员,第三类仅需指定责任人,旨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避免小微主体负担过重。
日周月机制,拟闭环管控。针对第一、二类主体,《办法》拟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食安员每日对照风险清单检查并记录;食安监每周组织隐患排查;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汇报并部署工作。第三类主体拟按业态设定差异化自查频次,如餐饮个体工商户每周自查,小作坊、摊贩每月自查,以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积分管理,拟奖罚分明。《办法》拟探索建立食安监、食安员履职记分制度,满分12分,周期内累计达6分约谈警示,达12分须参加普法培训并调整岗位。同时拟设立"正面清单"——主动消除重大隐患、举报违法行为、参与重大活动保障等可扣减积分,最高扣6分,形成"有奖有罚"的激励约束机制。
数智赋能,拟透明共治。《办法》拟紧跟数字化改革趋势,鼓励主体建设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日周月"制度线上运行;倡导"互联网+AI监管",通过可视化管理和AI抓拍实现过程透明;要求公示许可信息、风险清单、管理人员及检查结果,以信息公开促社会共治。
培训考核,拟能力提升。《办法》拟强化人员能力建设,明确食安监、食安员年度培训不少于40小时(第三类不少于16小时),并实施监督抽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拟在许可前、开业前等关键节点提供免费普法培训,考核合格可抵扣集中培训时长,实现"考培结合、以考促学"。
据悉,该《办法》拟自2026年某月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作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总局60号令的地方配套制度,其征求意见阶段的制度设计,将为重庆打造"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治保障参考,也为全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供"重庆样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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