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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液态食品须持证!四川发布许可管理实施办法

   2026-06-03 378
核心提示: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对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对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须依法取得准运证,所用运输容器须逐一取得运输容器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产食品的,无需取得准运证,但运输容器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申请者须先行取得营业执照,并满足专用运输容器、作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条件。运输容器须在显著位置喷涂字高不小于200mm的“食品专用”或“××专用”标识。

在办理流程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许可工作。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容器证明等材料,符合条件的将进行现场核查。许可决定一般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运证和运输容器证明有效期为5年。办法还明确了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等具体流程,并规定准运证和容器证明编号具有唯一性。

办法强调,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转让准运证及容器证明,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准运证,容器证明随车携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运输环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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