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省内校园餐创新模式 构建山东特色“安全普惠、产业反哺”校园餐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四查”制度,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季度全覆盖检查,省、市两级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山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工作指引、“一业一册”合规指引,会同教育、公安、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聚焦春秋季开学“关键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凝聚部门监管合力。
(二)强化源头管控。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作为监督抽检重点,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双周检”,2025年全省抽检食品原料、复用餐饮具等5万余批次,发现问题全部核查处置到位。配合教育部门制定《中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办法》,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食材采购管理。根据教育部门提供名单加强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监督检查,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实施联合惩戒。
(三)压实主体责任。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禁止行为目录》,细化食品安全、食堂管理等40条禁止行为,明确处罚措施,为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划清底线。督促各地指导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利用寒暑假开展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专题培训和监督抽考,全省共培训10.7万人次,监督抽考2.7万人次,推动“知责、履责、尽责”成为行动自觉。
(四)创新制度机制。推动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应建尽建,开展学校食堂“无感监管”试点,将操作间、备餐区、仓库等关键区域视频监控全部接入,综合运用数据共享、智能分析、“互联网+明厨亮灶+AI”等技术手段,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远程监控,实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出台《山东省集中用餐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构建部门协同管理体系,推动长治长效。
二、下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将立足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模式,同时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坚决筑牢校园餐安全防线。
(一)强化监管举措。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作为监管重点,持续落实季度检查全覆盖,省、市两级加强抽查。加大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商等抽检力度,不合格食材一律追溯源头,依法依规处置。强化执法办案,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实施“处罚到人”“从业禁止”,同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按规定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净化市场环境,提高校园餐保障水平。
(二)强化智慧赋能。联合教育部门推动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应用,在监控视频覆盖的基础上,鼓励运用AI算法、配备物联设备等方式,对有害生物活动、违规加工制作行为进行自动抓拍、问题监测和风险预警。引导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等运用信息化系统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食品留样等信息,不断扩大电子台账录入范围,推动相关数据与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增强对校园食品安全全流程智能化监管的能力。
(三)健全协同机制。根据教育部门通报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商等信息,动态更新校园食品安全相关经营主体台账,及时纳入监管;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信息及违法违规线索及时通报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发挥省食药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定期会同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互通风险信息,研究防范措施,提出工作建议。深入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教育、公安、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隐患,推动协同治理。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5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处
联系电话:0531-51792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