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市监提〔2026〕279 号,答复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 03459 号提案,围绕药食同源产品备案扩容、功效宣传边界、行业监管等议题作出回应,协同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在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前提下推动食药物质产业高质量发展。
答复函介绍,目前国产复方配伍保健食品备案试点已将铁皮石斛、天麻、黄精、黄芪等 36 种传统中药材纳入试点范围,推动备案模式由单一原料向企业可自主选择复方配伍转型,同步研究将传统中医养生保健声称纳入保健功能目录。2019 年至今,分三批次新增党参、黄芪、麦冬等 19 种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现已扩充至 106 种,持续丰富食品创新原料供给。
针对提案提出的功效宣传诉求,总局会同多部门开展食药物质传统食养声称研究论证,初步搭建食养声称用语词库;《食品声称通用标准》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为后续规范健康声称划定制度框架,厘清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宣传边界。
在市场监管层面,总局持续强化广告监管,重点打击 “神医”“神药” 类虚假宣传,配套广告执法指南;违法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同步推进《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落地,配合 GB 7718—2025 实施,规范产品标签标识。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制度,动态修订食药物质目录,加快食品健康声称相关标准研制,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促进药食同源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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