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6月全国未准入境的食品化妆品信息,共计548批次食品未准入境,涉及冷冻水产品、冷冻肉类、饮料、酒类、粮食制品、蜂蜜等多种食品类别,涉及的食品都已被依法作退货或销毁处理。为帮助广大进口企业规避风险,食品伙伴网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分析,供行业参考。
一、未入境原因整体分析
数据统计显示,海关总署通报的548批次未准入境食品中,焦亚硫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问题最为突出,高达234批次,占比42.70%,均涉及冷冻生南美白虾产品,产地高度集中于厄瓜多尔;其次为标签不合格问题,通报53批次,占比9.67%。此外,货证不符、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动物疫病、感官检验不合格、产品未获准入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企业需分类施策、重点防范。详细未准入境原因和对应批次数量见图1。
图1 未准入境原因和对应批次占比
注:同一批次产品可能存在多个未准入境原因,因此分解的未准入境批次统计大于总未准入境产品批次。
二、产品类别分析
6月未准入境食品中,未准入境的食品类别主要为:水产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酒类、粮食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坚果和籽类等。具体未准入境食品类别统计见图 2。
图2 未准入境食品类别统计
分析可知,水产及其制品未准入境的批次最多,共350批次,占比63.95%。具体未准入境的品类主要为冻南美白虾(带头带壳)、冻螃蟹(蓝蟹)、冷冻带头带壳生南美白虾、冻蓝点马鲛鱼等。不合格原因集中在焦亚硫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共234批次,占水产制品不合格的66.86%),此外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产品未获准入、检出动物疫病、货证不符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肉及肉制品未准入境的批次位居第二,共72批次,占比13.14%,包括冷冻熟鸡爪、冷冻去骨牛肉等。不合格原因集中在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感官检验不合格、货证不符等。其中,44批次冷冻熟鸡爪检出我国禁用兽药呋喃西林代谢物,相关进口商须高度警惕供应链中的兽药合规风险,将禁用兽药筛查纳入常态化监测重点,避免因源头用药失控导致货物被拒入境。
三、产地分析
未准入境食品产地排名前五的为厄瓜多尔、美国、俄罗斯、挪威、巴西。具体未准入境产地统计见图3。
图3 未准入境产地统计
其中,厄瓜多尔未准入境的产品批次最多,共241批次,占比43.99%,不合格产品类别几乎全部为冷冻南美白虾(带头带壳/去头带壳),主要不合格原因为焦亚硫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部分批次还同时检出动物疫病。其次是美国,共49批次,占比8.94%,不合格品类高度集中在冷冻熟鸡爪上,不合格原因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此外还有整条冷冻鱿鱼等产品因货证不符被通报。排在第三位的是俄罗斯,共21批次,占比3.83%,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初榨菜籽原油(非转基因)、啤酒、蜂蜜等,不合格原因为检出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标签不合格、检出动物疫病等。
四、进境口岸分析
6月,未准入境食品通报口岸集中在天津、湛江、上海、深圳、宁波等地。
天津未准入境批次数最多,共150批次,占比27.36%。通报产品以冷冻南美白虾(产地厄瓜多尔)为主。湛江口岸未准入境78批次,占比14.23%。通报产品也以冷冻南美白虾(产地厄瓜多尔)为主。上海口岸未准入境54批次,占比9.8%。通报产品种类较为分散,包括日本产小麦粉、挪威冰鲜大西洋鲑鱼、多种饮料等。
此外,深圳、宁波和厦门通报量也较为突出。具体未准入境口岸统计见图4。
图4 未准入境口岸统计
五、总结与建议
基于上述多角度的统计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焦亚硫酸钠超标问题高度集中:6月未准入境食品中,焦亚硫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占比高达42.70%,且问题几乎全部集中于厄瓜多尔产冷冻南美白虾。建议相关企业从供应链源头加强管控,将冷冻水产品中焦亚硫酸钠的限量要求纳入供应商准入与持续供货的合规前置条件,要求厄瓜多尔等主产地加工厂提供出厂前专项检测报告,并建立供应商白名单与到港复核机制,从源头防范退运及暂停输华风险。
兽药残留风险集中:34批次美国产冷冻熟鸡爪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该药物属于我国明令禁用的兽药。建议进口商严格审核境外生产企业的用药管理体系,强化对禁用兽药的检测验证。
重点产品与重点产地需特别关注:水产及其制品,尤其是冷冻南美白虾,是未准入境的“重灾区”。当月共有238批次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被通报不合格,占全部未准入境食品的43.43%,不合格原因指向性极强,高度集中于焦亚硫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指定口岸通报频率突出:天津、湛江、上海、深圳、宁波为通报较为集中的口岸,相关进口企业应提前了解该口岸的执法尺度和常见不合格项目。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
(一)针对境外生产商/出口商的建议
强化源头添加剂与兽药管控:针对冷冻水产品(尤其是南美白虾),出口方应主动提供焦亚硫酸钠专项检测报告;针对冷冻鸡爪等肉类产品,应主动提供禁用兽药(如呋喃西林)检测报告,并在贸易合同中配合约定检出不合格后的赔偿与退运条款,从生产端消除添加剂与兽药残留超标风险。
发货前完成转基因成分筛查:针对粮食制品(如小麦粉、大米等),出口方应在发货前自行完成转基因成分筛查,避免检出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而导致整批货物被拒入境,影响交期与企业信誉。
落实标签合规:确保产品标签内容、格式等信息符合中国标准法规要求,并积极配合进口商完成标签样张预审,减少因标签不合格产生的退运与滞港损失。
配合到港前检测与不合格追溯整改:配合进口方或第三方机构在发运前按中国标准对重点指标(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感官、标签等)抽样检测;一旦出现未准入境,应主动配合查明生产环节原因并落实整改,形成可追溯、可闭环的质量改进机制。
(二)针对境内进口商的建议
建立前置合规审核机制:进口前将产品标签样张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预审,确保标签内容、格式及所有声明信息符合中国标准法规的要求,从源头规避标签类不合格风险。
强化境外源头管控要求: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要求出口方提供焦亚硫酸钠(冷冻水产品)及禁用兽药(冷冻鸡爪等肉类)专项检测报告,并约定检出不合格后的赔偿与退运条款,将合规责任前移至签约环节,而非等到港后再被动应对。
加强转基因筛查把关:对进口粮食制品,应在采购条款中要求发货前完成转基因成分筛查,并将筛查合格结果作为放货前置条件,防止转基因问题批次进入物流环节。
完善到港前自查与检测:在货物发运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中国标准对重点指标(如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感官、标签等)进行抽样检测,以国内的检验尺度提前核验,降低到港拒收率。另外,对于依规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在合规使用的前提下,确保实际检测值符合对应标准的限量要求——例如冷冻水产品中焦亚硫酸钠的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0.1g/kg(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做到“依规可用”与“残留不超标”双重达标,防止因“能用却超标”导致退运。
建立不合格追溯与整改机制:一旦出现未准入境情况,应迅速查明原因(如生产环节、运输储存或单证问题),及时采取调整供应商或更换进口产地等针对性措施,形成可追溯、可整改的供应链风控闭环,持续降低后续贸易风险。
数据说明:本文基于2026年6月海关总署公布的未准入境食品数据进行分析,仅供参考。企业应以官方最新发布数据为准,持续关注预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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