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招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多多买菜等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 1 | 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与环境,建立并执行仓储、运输、自提点管理标准,特别是冷链物流与有害物品隔离要求。严肃查处处方药违规网售行为。 | 1.2025年4月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邮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2025年8月27日,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的《网络平台食品销售规范指引》明确,平台经营者受入网食品销售者委托,提供食品归集、分拣、运输、配送服务的,应当参照《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落实相关管理要求。上海市(多多买菜、叮咚买菜属地)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12月出台的《上海市网络食品交易仓储与提货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明确,平台对提货点的食品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需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不安全食品立即依法启动召回程序。多多买菜平台公开的团长(自提点)规范(2.2版本)将“不妥善保存冻品冷藏菜品货物”“环境脏乱差、乱堆乱放导致商品被污染或损坏变质”等明确为食品安全相关违规行为,并设置相应罚则。 |
| 2.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2026年5月20日正式实施,在食安管理机构设置、入网资质审核、食安风险管控等方面细化明确平台责任。根据最新要求,我局修订《浙江省网络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6版)》,从资质备案和公示、制度落实、人员管理、入网经营者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五个方面,指导平台落实落细主体责任;指导淘宝平台参与签订《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自律公约》,推动其与京东、美团、拼多多、抖音电商、小红书、微信小店、快手电商等主流平台在资质审核、技术监测、黑名单共享、社会监督等方面强化自治。 | ||
| 3.省药监局将持续加大管网治网力度。一是以平台检查为切口压实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做实药械化第三方平台检查工作,督促平台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合规水平。二是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线上线下一体化检查,坚决打击发证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日常检查、“清源”巩固提升行动等工作,以非法渠道购销、处方药网络零售、在未报告网络载体销售药品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药品经营企业线上线下一体化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发证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有效净化药品网络环境。 | ||
| 2 |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对网格仓、自提点的环境卫生、食品贮存、冷链运行等开展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冷链“断链”等行为。 | 1.2025年,我局在杭州开展“首站规模生鲜总仓”监管服务试点,首批12家生鲜连锁中心仓共建立运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3套,完成到仓产品自行检测27万批次,发现并拦截阳性产品805批次,开展监督抽检435批次、监管快检3940批次。下一步,我局将深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全面铺开生鲜总仓食品安全监管,筑牢“首站”防线。 |
| 2.今年我局将多多买菜等在浙的中心仓列入体系检查范围,对照《浙江省网络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6版)》开展合规体系检查,指导健全完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推动提升网格仓、自提点在环境卫生、食品贮存、冷链运行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合规水平。 | ||
| 3.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举办网络食品安全合规提质系列行动启动仪式,该行动以重点解决入网主体资质失查、虚假宣传泛滥等突出问题为切入口,通过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行为、持续推动平台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等三方面举措,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局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结合浙江实际,推进网络食品安全合规提质系列行动,重点围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网红食品”突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 | ||
| 3 | 强化跨区域协同监管。建立与主要平台总部所在地监管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克服监管落地难题。 | 1.2025年,我局与杭州海关、宁波海关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协作实施意见》,在风险信息共享、执法监管、监管技术等方面加强协作,强化与海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联动。 |
| 2.浙江已与上海、福建、山东、黑龙江、安徽等省市建立重点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区域协同机制。 | ||
| 3.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制定网络销售食品安全协同共治机制,由北京、上海、浙江等5个省(市)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影响力规模较大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为参与单位,每个季度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对日常监管、舆情、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网络食品问题线索及时开展处置工作,通过常态化、规范化的信息交流、风险会商、风险排查机制,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高效处置的网络销售食品治理模式,构建跨区域协同、全链条可塑、线上线下一体的网络食品安全共治体系。 | ||
| 4 | 推行“阳光仓储”公示。鼓励在网格仓、自提点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向消费者公示,倒逼经营规范。 | 为加强食品销售企业监管基础建设,推进食品销售主体“阳光经营”,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指导鼓励各省推进“互联网+AI”监管。我局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制定“2026年度食品销售主体视频图像信息接入计划”,今年我省预计有1万余家散装食品销售主体接入“互联网+AI”监管系统。 |
| 5 |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将新业态销售的农产品、食品、药品纳入重点抽检范围,及时公布结果并依法处置,形成震慑。 | 1.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2026年国家网络食品抽检比例不低于总批次数的30%,省级网络食品抽检比例不低于总批次数的15%,我局已根据要求部署开展网络食品专项抽检,计划全省网络抽检不低于2万批次,目前(1-4月)已经完成7500批次。重点抽检网络销售地产企业食品、网络直播销售食品以及通过美团、叮咚等平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并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宣称保健功能食品的抽检力度,所有抽检均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核查处置并公布抽检和处置结果。 |
| 2.省药监局自2021年起探索建立药品网售抽检新机制,连续5年组织网售药品抽检工作,共计完成271个品种1119批样品的网络抽检(其中2025年844批),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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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