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上海市崇明县小杜小吃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案件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在抽样检验中发现,当事人对外销售的“手工牛肉”,实际是以低价猪肉冒充牛肉制作,构成了食品掺假掺杂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意义
本案属于网络餐饮领域食品掺假掺杂的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缺失,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本案的查处从严打击以低价原料冒充高价食材的掺假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同时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应杜绝以假充真行为,切实守护外卖消费知情权与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二:上海宝阿姨餐饮有限公司对所售食品作虚假宣传案
案件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外卖店铺内所售的多款“牛肉菜品”,在品名中宣称为牛肉制品,但在商品详情里却标注原料为猪肉,实际也使用猪肉原料制作。当事人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意义
本案属于网络餐饮领域虚假商业宣传的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刻意弱化菜品关键原料信息,误导消费者。本案的查处进一步规范线上菜品名称与原料标注,推动经营者如实传递商品信息。同时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摒弃投机取巧的营销方式,恪守公平竞争原则。
案例三: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山山餐饮店未履行禁烟管理职责案
案件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在对网络餐饮单位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里存在消费者吸烟的情形,但未见工作人员劝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意义
本案属于经营性场所控烟履职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餐饮经营者控烟管理松散,主动劝阻意识薄弱。本案的查处明确禁烟场所现场劝阻的法定责任,压实经营主体管控义务,警示经营者要常态化落实控烟举措,共同筑牢公共场所健康防护屏障。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同时呼吁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供稿:食品经营科
日期:2026-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