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2026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专项监测计划》通知,部署2026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工作,要求各级畜牧主管部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通知明确,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站开办者和运输车辆经营者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市畜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管,核查证照信息,确保依法合规运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收购站和运输车,坚决予以取缔;对不达标者督促限期整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山西将继续推行应用“饲料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系统”,推进《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生鲜乳准运证明》在线出证,推广“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电子交接单”,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各市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核查上报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准确掌握收购站、运输车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的变动情况。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